一、设奖目的:为了鼓励本校学员努力学习,挑战更高目标,为一生的事业打好基础,经研究决定,学校从2006年下半年起在初中、高中学员中特设奖学金制度。
二、奖学金发放范围:凡在我校参加英语培训的初中生、高中生,符合获得奖学金条件者,均有机会获得奖学金。
三、奖学金档次说明:凡本校学员,在其就读中学组织的期末考试中,科总成绩在班级名列第一、在级部名列前十名者或英语单科成绩名列级部第一,奖励如下:总分班级第一名奖励50元;级部第一名奖励100元;级部第二名至第五名奖励50元;第六名至第十名奖励30元。英语单科成绩级部第一名奖励100元。凡正在我校学习的学员,参加全国奥林匹克英语竞赛,荣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,奖励200元。曾经在我校就读的学员,在中考或高考中,获得区“中考状元”、“高考状元”称号的,奖励500元。
四、申请奖学金的方法与步骤:凡符合获得奖学金条件之一者,均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。申请者到立华外语学校办公室领取奖学金申请表一份,填写后交回,经学校审核通过后,向获奖学员颁发奖学金。
备注:1、每期奖学金每人限申请一次。
2、获多项奖者按最高档次颁发奖学金。
3、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立华外语培训学校。
烟台立华外语培训学校
二00六年九月 |